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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底线》继续改编彭宇案、阿里女员工案

  国庆期间,发生了一件最离谱的事情:一部根红苗正的热播剧《底线》,在23-24集改编了货拉拉跳车案,给这个案件增加了很多离谱的元素,还玩了两次反转,这是我深恶痛绝的媒体行为——添油加醋,掩盖真相。

  电视剧里的货拉拉司机叫富大龙,跳车的女孩叫谢玲。在剧情里,谢玲跳车死亡后,起初检察院准备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富大龙,然后法官比较负责,找货拉拉司机和跳车女孩的家人了解情况,并且实地开车验证了货拉拉司机走的路线,比导航路线更快。

  死者身上没有司机的DNA,排除了司机的故意伤害嫌疑,加上跳车女孩没有跟家人同步信息,也没有报警,所以认为是跳车女孩自己未能预见跳车后果。

  第一次反转,是控方律师申请了二次勘查现场,在司机的车里发现了一瓶混有芬太尼的矿泉水。芬太尼是管制药物,一般作为麻醉使用,20年特朗普要求中国控制药品出口的就是这个玩意。

  司机并没有解释这瓶管制药物是如何得来,准备拿来干什么用;所以司机自然具有了故意伤害的巨大嫌疑;司机的律师已经放弃,跟法官说准备劝司机认罪了。

  第二次反转,是辩方拉出了两个关键证人,一个是司机身患胰腺癌的老爹,一个是老爹的主治医生,两个人证明了因为老爹患癌、剧痛难耐,所以司机想办法在网上买了药,希望自行帮老爹安乐死,减轻痛苦,把这瓶麻醉水合理化,司机洗脱嫌疑。最后法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司机一年有期、两年缓刑。

  我觉得这也是最高法、湖南高院、湖南宣传部给这段剧情过审的理由——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长沙中院的二审判决没有冲突,而且在剧中也认定了货拉拉司机偏航是合理的,何况还把司机包装成一个孝子?

  但令人愤怒的点在于,从改编的角度来看,剧组完全就是在玩历史虚无主义,把真实当成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随便给这个全国首例案例添油加醋,甚至在努力给货拉拉跳车案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洗白。臭不要脸。1、司机妻子行贿

  跳车案出事之后,法官来富大龙家里了解情况,临走富大龙的妻子拿出一袋苹果要给法官,法官坚决不要,结果苹果袋子掉在地上,发现里面有一万块钱。

  可剧组为什么要增加司机家人行贿法官未遂的行为?这是不是加油添醋?可现实中司机家人的司法努力,明明一直被阻挠好不好? 2、瘆人的偏航路

  在23集41分,法官重新走了一遍事发路线,路上是肉眼可见的昏暗,背景音乐也很紧张,而且有一句台词是:这里是怪瘆人的。这段路用时38分钟,比导航的时间短,为此,法官在会议上明确「恶意偏航已经排除」

  问题在于,在真实事件中,根据警方通报,司机走的那条路是大路,路灯是一灯一隔的亮着,光线有点暗,绝对不是电视剧里面那种黑乎乎、杂草丛生的低级道路。另外,跳车点距离灯火通明的大路只有300米,离目的地只有三公里。

  可剧组为什么要明确说明货拉拉司机走的是一条怪瘆人的路呢? 3、人物造型

  饰演司机富大龙的演员,两颊露出酒红色,而且整个人看起来长得很凶,非常蛮横。这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等于暗示了弱女子和粗豪莽汉在深夜无人的路上,同处一个驾驶室里面。

  “年轻漂亮女孩”、“夜晚偏航”、“与面相凶恶不善的司机独处”,任何人都会脑补后续场景吧?这是把跳车女的恐惧合理化。

  在媒体宣传里,这样的形象就成了一个具象化的靶子。说起富大龙,人们想起的是货拉拉的司机,看见饰演者张隽溢的脸,人们就会想起货拉拉司机的一脸凶相。

  但是在真实世界里,倒霉的货拉拉司机,明明长了一张老实憨厚的脸,还是个小胖子。货拉拉坠亡案司机首次面对镜头:至今没想明白她为什么跳车,对女孩心有愧疚【她曾四次提出偏航,来不及反应跳车】_哔哩哔哩_bilibili[1]。看这样一个小胖子的脸,你觉得危险性高么?对比一下?

  剧组为什么不按照真实形象选型呢?比如选一个胖乎乎的喜剧演员去饰演货拉拉司机,是不是感觉又不一样?这算不算是潜移默化影响人们的心智??

  对了,富大龙其实也挺冤的,因为现实世界还真的有一个演艺圈的人,就叫富大龙,还是一个同时可以作曲、作词、弹唱和贝斯的牛人,《我是余欢水》里面的插曲就是他写的。这次莫名其妙躺枪了举国关注的货拉拉跳车案,也是真的冤。

辩方有律师

  在真实世界里,货拉拉跳车案最被人诟病的一条,就是法院给货拉拉司机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占据了律师的名额,让司机妻子@可怜的橄榄树 聘请的律师无法联系上货拉拉周师傅,人为阻断了司机和家人的沟通通道么?

  最后司机在信息隔绝又不懂法的情况下,被法律援助律师说服,选择了当庭认罪,继而被释放。这是货拉拉案子审判中最大的黑点,然而剧组是怎么做的?剧组给司机配置了律师,还能陪着司机妻子一起见法官!这不就是在关键点洗白么?

  可在现实世界里,司机周师傅在判决之前,见过自己妻子聘用的律师么?编剧是不是历史创造者? 4、强行加戏

  不管是司机搜索“如何让人不知不觉死去”的手机记录,还是在司机的车里检验出了一种禁药成分芬太尼,加上司机有一个患前列腺癌剧痛难忍的爹,以及司机想违法给老父亲安乐死,这段剧情是为什么要增加的?

  编剧想编故事,可以上裁判文书网上去找案例啊。比如2012年徐州男青年陈雷(20出头)跳车案,出租车司机是位的姐,当时两个人也是产生误会,然后的姐没跟陈雷沟通,突然加速驶向不明方向,并掏出手机给别人打电话。

  吓蒙了的陈雷以为的姐准备把他带到某个“大佬”那里收拾,在多次要求的姐停车,而的姐置之不理后,强行跳车摔成五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陈雷在明知跳车危险的情况下,依然跳车导致受重伤,应当对自己的损伤结果承担主要责任,而的姐未告知乘客是往回开导致乘客受惊跳车,承担次要责任,最后判决的姐赔偿“陈雷”各种损失2万余元。

  检察日报在2013年还报道过一个跳车案子,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刘某。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违章行为与高某的死亡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遂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你把这三个案子都编在一起加个戏,我都认为编剧是个有脑子的人,而不是瞎带节奏。一个20多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跳车会导致死亡呢?光觉得跳车能帅成这个样子?

  就这样添油加醋歪曲真相的剧情,不知道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是如何提供专家意见的支持?以增补虚拟事件的方式,修改人们对某些舆论大案的记忆,真的能刻画了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形象么?

  下图来源《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湖南高院召开《底线》观影座谈会凤凰网湖南_凤凰网[2]》

  节奏带的挺好的,成功模糊了事实,不信看图。

  我衷心期待《底线》剧组继续改编一下南京彭宇案和阿里女员工案。

  彭宇案呢,可以改编成某彭姓青年撞了老人,然后不愿意赔偿,跟媒体说不是自己撞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罔顾事实做了导向型报道,最后法官虽然慧眼如炬,不畏媒体,坚持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为认定彭宇有罪,哪怕最后还被降职为科员。但是媒体的错误报道,导致出现老人扶不起的现象,都是媒体的错。

  阿里女员工案呢,可以改编成华邦超市的张某垂涎互联网公司的销售经理周某的美色很久,终于以一个项目为诱饵,制造了一个酒局。然而周某心里还是喜欢她的主管王某,那一天周某喝多了酒,把张某误认为王某,这才希望张某来她的房间;等于重演了一次小龙女把尹志平当成杨过的故事。而尹志平最后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就说这是不是一个好的改编?

  继续加油,请把油门踩到底。我们保证不跳车,因为跳车只会自己死,而不跳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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