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明德先生:20年了!呼吁全国人大修订《反分裂国家法》

  20年前的今天,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以高票获得通过,这部承载着民族意志的根本大法,曾如定海神针般震慑宵小,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是,站在历史长河的礁石上远眺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时代在裂变,分裂势力在异化,守护国家统一的铁律,不能一成不变,它需要与时俱进、淬火成钢!

  当某些人在台北101大厦顶楼享用"和牛宴"时,可曾记得基隆港外漂浮的"林少猫"抗日义士的遗骸?当"台独"政客在"立法院"挥舞"去中国化"课本时,可曾想到雾峰林家为保卫台湾流尽的最后一滴血?从郑成功收复台湾到丘逢甲《春愁》泣血,从"二二八"惨案到金门炮战,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史,是用忠骨与热泪写就的民族史诗,今日某些宵小妄图用"天然独"篡改历史记忆,恰是新时代的"文化台独"病毒,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细观现行的《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虽明确规定了"非和平手段"的启动条件,但面对"切香肠式台独",明显力有不逮。

  试问:当"台独"分子在纽约时报广场播放"台湾加入联合国"广告时,当岛内教科书删除文天祥《正气歌》时,当半导体企业配合美国对大陆"芯片断供"时,我们为什么无计可施?

  究其原因,不就是我们的现行法律武器库里,没有反制的工具吗?

  祖国统一大业,不能就这样一代代地拖延下去,修订《反分裂国家法》,构建全方位打击台独的天罗地网,让台独分子无路可逃,让和平统一成为历史的可能,是迫在眉睫之事!

  基于此,呼吁全国人大修订《反分裂国家法》,具体建议如下:

  1.应当在法律中明确"台独分裂行为负面清单",对于资助"台独"智库、操弄"文化台独"、参与境外"反华挺独"活动等行为要明确定性;

  2.对岛内资助台独的企业和个人,应当纳入"台独分裂势力黑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探索“长臂管辖”机制,对黑名单人员实施全球资产冻结、出入境管制、商业合作禁令;

  3.对境外资助“台独”的国家或地区、机构或组织、境外媒体平台等,实行严厉的制裁和跨境追责;

  4.将反分裂教育纳入公务员考核、企业征信、学校教育体系,对境内发表支持“台独”言论的个人,予以惩戒,并赋予有关部门对涉嫌分裂言行的电子证据进行紧急取证的权力。

  维护国家统一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是选修课,而是必修课。

  修订《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要向世界庄严宣告:任何分裂行径都会触发"多米诺骨牌式"惩戒,任何"台独"幻想都将被法律的重锤击得粉碎!

  因为,在中华民族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分裂"二字的容身之地!

  唯有如此,和平统一才有希望,才能以最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方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修订《反分裂国家法》,已经真的刻不容缓了!

收藏此文 赞一个 ( )

支持红色网站,请打赏本站

微信打赏
微信扫描打赏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二维码
Baidu
map